由于氣體報警器通常是1年標定一次,且需要儀器返廠標定,很多客戶不知道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及標定注意事項有哪些,從而對報警器校驗工作不夠重視。
匯瑞埔電子總結一下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及標定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1、原則上可燃氣體報警器要采用經計量認證與被檢測氣體相匹配的標準樣氣。相同的被測介質所選的標準樣氣不同,報警點也不同。
2、使用該可燃氣體報警器檢測非烴類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濃度的氣體燃燒時產生的熱量相差較多的烴類混合物,不得已時,可使用丁烷、異丁烷、丙烷等既易得又穩定的單組分燃料作為樣氣。此時必須依據一定的檢測信號換算關系調整氣體報警器的量程。
3、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前,探頭的周圍環境應無可燃氣體。如果有可燃氣體,要先拆下防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潔凈空氣后,再連續通入樣氣,以保證校驗的準確性。
4、當被測氣體為烴類混合物時,異丁烷為標準樣氣,其次為丙烷。